插入USB快閃磁碟機
支援的影像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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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列印使用符合相機檔案系統設計規則(DCF)規格的相機拍攝的JPEG資料和TIFF影像。 兩種影像類型必須符合Exif 2.2/2.21/2.3。 不能列印其他類型的影像或短片,如RAW影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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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文件類型設定為相片(Photo)且格式設定為JPEG時,可列印由印表機掃描並儲存的影像(檔案副檔名為「.jpg」)。
注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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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裝置採用Microsoft授權的exFAT技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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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USB快閃磁碟機不適合印表機的USB 快閃磁碟機連接埠,則可能需要為其使用電纜延長線。 可在電子商店中購買此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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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非所有USB快閃磁碟機都能被印表機偵測到,並且不保證都能正常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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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不相容已設定防護的USB快閃磁碟機。
將USB快閃磁碟機插入USB 快閃磁碟機連接埠。
確保USB快閃磁碟機右側向上,並將其徑直插入連接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