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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入USB快閃磁碟機

支援的影像檔案

  • 可列印使用符合相機檔案系統設計規則(DCF)規格的相機拍攝的JPEG資料和TIFF影像。 兩種影像類型必須符合Exif 2.2/2.21/2.3。 不能列印其他類型的影像或短片,如RAW影像。

  • 將文件類型設定為相片(Photo)且格式設定為JPEG時,可列印由印表機掃描並儲存的影像(檔案副檔名為「.jpg」)。

注釋

  • 本裝置採用Microsoft授權的exFAT技術。

  • 如果USB快閃磁碟機不適合印表機USB 快閃磁碟機連接埠,則可能需要為其使用電纜延長線。 可在電子商店中購買此附件。

  • 並非所有USB快閃磁碟機都能被印表機偵測到,並且不保證都能正常運作。

  • 可能不相容已設定防護的USB快閃磁碟機。

USB快閃磁碟機插入USB 快閃磁碟機連接埠

確保USB快閃磁碟機右側向上,並將其徑直插入連接埠。